国庆前后请年假,工资是否只发基本工资要看假别与计发口径。依法休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,不能简单记为无薪缺勤。核对时关注请假单假别、年假天数、工资计算基数,计件提成等按21.75天折算并剔除加班工资。
Tags:国庆前后想请几天年假,工资会不会少一截?如果休的是依法享有、已经安排的带薪年休假,原则很明确: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,不能因为休了年假,就简单改成只发基本工资。
真正需要核对的是,请假单上记的什么假、扣了几天年假,以及工资按什么口径计算。三个地方对上,才能把这笔账讲清楚。
带薪年假,不能按没上班就没工资来算
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明确规定了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。广州人社今年发布的答疑,也专门回应了“年休假期间能只发基本工资吗”这个问题。
依法休年假的工资标准,是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。如果平时工资由多项构成,核算时不能只盯着名称中有“基本工资”的那一项,更不能把年假直接记成无薪缺勤。
这也不等于你银行卡里每个月必须到账同一个数。加班情况、依法扣缴的个税、社保以及其他工资项目可能变化。核对时应先比较休假工资的计算依据,再分别看其他增减项目,别把所有差额混在一起。
实行计件、提成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,也有相应的年休假工资计算办法。按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,相关日工资以规定口径的月平均工资除以21.75天折算,月平均工资要剔除加班工资;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,按实际月份计算。
举个纯演算例子:假设适用上述办法,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为6525元,日工资就是6525÷21.75=300元,两天年休假对应600元休假工资。它是休假期间应计发的工资,不是正常工资之外再领一笔奖金,也不是每位职工都按这个金额发。
申请写年假,批准记录也要对应
带薪年假和事假,不能只靠一句“我想多休两天”来区分。提交申请前,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年休假条件、今年还有多少天可用,再把假别和具体日期写清楚。
企业职工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,可以依法享受年休假;连续工作既可能发生在同一家单位,也可能发生在不同单位。年休假天数与累计工作时间有关,换工作不意味着过去的工龄一笔勾销,但新进单位当年的天数可能需要折算。
因此,刚换工作的人,别只看系统里一个“零”。可以带上能够证明工作时间的材料,请人事核对资格和折算过程。同时,长期病假等法定情形可能影响当年资格,不能只凭工龄就认定一定有完整天数。
年休假由单位结合生产、工作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。有年假余额,不等于发出申请后就能自行离岗。具体休哪几天,要按适用制度完成沟通和审批,保留获批记录。
如果最初批的是事假,后来想改成年假,应及时协商办理变更。不要等发工资后,才发现双方一直按两种假别在理解。
连着离岗九天,不等于用了九天年假
今年国庆节的全国放假调休安排是十月一日至七日,十月十日上班。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天数,调休形成的具体上班日也要对照实际日历。
假设你所在单位按上述安排执行,十月八日、九日原本都应上班,并且这两天的年休假已经获批。那么,一日至九日虽然连续离岗九天,使用的年休假是八日、九日这两天,不能把前面的假期一起扣成九天年假。
这个例子也没有把十月十日算成周末休息。当天属于通知明确的上班日,不能只看日历上写着周六,就顺手把返岗时间往后推。
实行轮班等安排的人,要结合适用工时制度和实际排班核对,不能直接照抄这个例子。最好把每一天标出假别,再看年假余额减少了多少。
工资不对,先拿到具体计算过程
如果休假后工资出现疑问,把申请、审批结果、考勤记录和工资条放在一起,先确认是否把年假记成事假、缺勤,或者重复扣了天数。
再请人事或财务说明:这两天按什么工资基数计算,哪些项目减少,依据是什么。对于计件、提成工资,还要核对用于计算的月份和剔除加班工资后的金额。
不必只问一句“是不是克扣工资”,可以把问题写具体:“这两天批准为年休假,工资条却出现事假扣款,请核对假别和计发依据。”如果核对后仍有争议,保留记录,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处理途径。
今天可以先做一步:打开已经提交的请假申请,检查假别、日期和审批结果。出发前确认清楚,比回来后对着工资差额猜原因省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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