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电台报道了一个洗钱案。香港警方在5月15日展开代号「夜剿」行动,捣破一个同时活跃于内地与香港的跨境洗黑钱集团,抓了12人,检获560多张提款卡、大量银行文件,涉案金额达1.18亿港元。
香港电台报道了一个洗钱案。
香港警方在5月15日展开代号「夜剿」行动,捣破一个同时活跃于内地与香港的跨境洗黑钱集团,
抓了12人,检获560多张提款卡、大量银行文件,涉案金额达1.18亿港元。
流程是大概这样,
2024年7月起,骨干成员通过朋友圈、社交媒体或中介,招揽内地人士来港,协助在传统银行及数字银行开设傀儡户口。
诈骗团伙将黑钱汇入上述傀儡账户,持有人按指示到银行柜台或ATM提款。
提取的现金被带到虚拟资产找换店,兑换成比特币等加密货币,利用其匿名性,彻底掩饰资金来源。
有段时间,我老是刷到下面这种帖子,
第一次我还有个想法:要不我给你RMB,你给我港币?
越刷越多,有些还一模一样,
后面发现,有大量,不同的账号在发。
这事没有深入了解,不好评价。
但是个人账户最好别接收不明资金,
根据香港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》第 25 条,明知或者合理怀疑账户涉及犯罪所得仍提供或使用,一经定罪,最高可判监禁 14 年及罚款 500 万港元。
即使是亲友借用,只要账户用于处理犯罪所得,你也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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